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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星”——诚信个人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0-09-21 15:23: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助力石家庄市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工作,元氏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诚信企业”申报活动和干部职工“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部分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分期刊登,敬请关注。



刘吉宅,男,中共党员,元氏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主要事迹:认真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全心全意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凡是离退休干部提出的各种要求都认真办理或耐心细致解释。


高彦强,男,中共党员,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主要事迹: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安排工作力求耐心细致、考虑周全,批评指正客观公正、不挟私心,推进落实雷厉风行、不拖不靠,关心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中,始终树立服务于建设工作的大局意识,坚持按照“干大事,从细节做起,做小事,从大局着眼”的总体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全力完成局对内管理、对外协调任务,并使本部门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王建波,男,中共党员,县委宣传部科员,主要事迹:工作期间,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时时刻刻都都以诚实守信为“座右铭”,认真对待负责的具体工作,使元氏县成功荣获第一届“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在政治思想方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和单位的工作制度。在道德品质方面,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乐于助人、团结同志、严于律已、作风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