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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元氏县“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2 08:08: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分享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落实石家庄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要求,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县信用办和县文明办联合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水平,在全县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领导
由县信用办和县文明办联合成立元氏县“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参选范围和名额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评选出2020年度元氏县“诚信单位”20个。
四、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工作开展扎实有效,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能较好完成相关信用工作,并无信用方面负面信息。
3.注重部门形象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在元氏电视台、元氏县人民政府网、元氏发布,公布推荐元氏县“诚信单位”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参与评选。
(二)推荐参评候选单位(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元氏县“诚信单位”推荐表》,于12月28日前电子版发送至ysxxybg@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县信用办(审批局510房间)。
(三)审核公示(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推荐单位及先进事迹进行审核,并将拟定名单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定表彰(2021年1月)
“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确定元氏县“诚信单位”并召开表彰大会,为诚信单位颁发奖牌。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单位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本部门诚信水平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参与。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如实填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评选活动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展示诚信单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导向效应,向社会展示其诚信形象,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提升我县诚信水平和文明程度。
联系电话:8653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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